1982——1992年,学院各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数百篇论文;邀请了国内外部分著名学者来院授课,讲学和交流,活跃了学术气氛,提高了全院的学术水平。通过1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建成了功能齐备的教学大楼、图书馆、实验大楼和体育运动设施。
学校现有16个教学学院,5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个学科门类。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参考各省区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学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各专业的详细介绍请通过学校网站查询。
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云南省内分为一本、二本批次招生,云南省外均为二本批次招生。
录取规则
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外语语种要求:原则上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有入学后参加英语课程学习的思想准备。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专业录取时学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方法是:同批次投档中,按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成绩进行录取。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口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投档线。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地招生部门投档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各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网络媒体上公布的同时,学校也将录取名单、各专业最高分、最低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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