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首钢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首钢工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首钢工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首钢工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6号
5、基本情况:
首钢工学院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北京钢铁学院分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理工类本科高等院校。1999年以前,学院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有六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首钢分配。其后,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学院确立了以培养有鲜明特色的、适应我国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开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和实践。
学院面向社会统一招生,为国家培养应用型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学院目前设有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建筑与环保工程系、基础部和成教学院等系部。开设营销与策划、环境监测与保护等25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成教学院开设机电一体化等5个成人专科及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3个成人本科专业。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中德合作: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2个专业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保护)、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营销与策划、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6个专业。
第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第六条 收费:中德合作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各个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男生750元、女生900元。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 初试
初试成绩由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和特长成绩三部分组成。
1.笔试成绩: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时间150分钟;每科100分,共计3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9:30----12:00。
2.综合素质成绩:
⑴凡是在《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或在考生推介材料中没有不良记录的考生综合素质成绩为10分,有不良记录的考生成绩记0分。
⑵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加10分,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记20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免试直接进入复试。
3.特长成绩:
所有特长成绩只记加分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⑴艺术、体育特长生由特长生测试小组组织现场测试,成绩分A、B、C三等。A等成绩免试直接进入复试;B等成绩记20分;C等成绩记10分,两项测试只能参加一项。
⑵考生取得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记10-40分。
⑶考生取得本专业及相近专业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专业系认定后,免试直接进入复试。
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专业考生取得北京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证明,专科证明记20分,本科证明记30分。
⑸退役士兵免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八条 复试
1.复试资格
⑴符合条件直接进入复试者;
⑵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入复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一志愿考生,二志愿考生要高于一志愿20分进入复试。
⑶进入复试的考生城市和农村户籍的考生各占50%,如一方考生人数不足,由另一方考生补齐,以完成计划为准。
⑷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
2.复试方法
⑴复试按专业要求进行,时间每人不少于60分钟。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如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和专业潜质,满分为300分。
⑵考生可以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先进、科技、体育、文艺和美术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初中毕业后所获得的各类证书),交复试老师作为评分参考。
⑶特长加分:本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文体特长A等加10分。北京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专业加10分。
3.复试时间2019年4月8日上午8:30分开始。
被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4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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