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79号),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已参加2019年湖南省高考报名的省内考生(含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年)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元/年) | |
| 新校区 | 老校区 | |||||
| 应用化工技术 | 100 | 3 | 文理、中职兼招 | 4620 | 1200 | 900 |
| 化学制药技术 | 100 | 3 | 文理、中职兼招 | 4200 | 1200 | 900 |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持高考报名考生号、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号)、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直接到学院招生处报名(学院北校区东教学楼一楼或学院东校区教学楼一楼)。
(2)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www.hnhgzy.com/),进行单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招生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要注明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3、报名时间:3月5日--4月15日
4、报名现场确认(领准考证)时间:4月20日
5、报名考试费:湖南省考生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1、报名资格与思想政治品德初审均在网上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高考报名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
2、特长类考生除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外,在领取准考证时还必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确定。
3、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将进行网上公示,4月19-20日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1、考试内容:文化课+综合测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分英语、数学两科,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综合测试:满分150分。综合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各专业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招生网站
2、考试时间:
4月21日8:30—10:00英语
10:30—12:00数学
4月21日下午综合测试
3、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试及综合测试原则上均在我校北校区进行。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七、录取
1、根据生源情况,按填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3、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日程安排
| 3月5日~4月15日 | 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
| 4月16日 | 报名资格审查 |
| 4月17日 | 公示通过审核考生名单(见学院单招网) |
| 4月20日 | 准考证发放 |
| 4月21日 | 英语、数学考试和综合测试 |
| 4月26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单招网) |
| 5月初 | 办理预录取手续 |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十、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22537637、22537638、22537641(传真)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地址:湖南株洲市石峰区清石路2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4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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