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
2019年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共12所,分别是: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二、招生专业
开展高职单招的专业为各试点院校已有的国家级或市级示范、骨干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及重庆市产业发展急需人才的艰苦、紧缺专业。具体专业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要加大向开展高职单招的民办高职院校倾斜。2019年,民办高职院校单招计划总量不超过2019年高职专科原始招生计划总量的50%,公办高职院校不超过30%。其中单列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计划不低于单招计划总量的1/3。学校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四、性质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试点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凡是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
五、报名
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9:00-14日21: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拟报考院校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进入该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具体可咨询拟报考院校招生部门。
六、考试
1.综合素质联考
综合素质联考由各试点院校按照高职单招工作要求统一安排,实行计算机考试。综合素质联考满分为200分,时长不超过50分钟。考生于2019年3月30日-31日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仍按2019年办法进行,可与综合素质联考统筹安排,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0分钟。考生于2019年3月30日-31日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学校自主测试
学校自主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水平或专业潜质、实践动手能力等,由各试点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满分为200分。考生于2019年3月30日-31日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七、录取原则
1.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综合素质联考资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2.各院校各专业的录取实施办法要与公布的招生章程完全一致。
3.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者市教委牵头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申请即可免试录取。
4.特长生的录取
特长生资格条件和具体录取办法由试点院校参照重庆市2019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有关文件执行。特长生的比例必须控制在高职单招计划总量的3%以内。
各试点院校于2019年4月4日-10日将经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公众信息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9年4月11日-12日到录取院校确认录取,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各试点院校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快速登记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