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通过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精神,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为410人。单独招生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表:
| 招生专业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 工业设计 |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 | 20 | 三年 | 5000 |
| 检测技术及应用 | 20 | |||
| 图形图像制作 | 高职对口(计算机类) | 20 | ||
| 电子工艺与管理 | 高职对口(机电类) | 20 |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高职对口(计算机类) | 20 | ||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普通(理工类) | 30 | ||
| 船机制造与维修 | 30 | |||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30 | |||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30 | |||
| 装潢艺术设计 | 艺术类(美术) | 10 | 6000 | |
|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 | 10 | |||
| 电脑艺术设计 | 10 |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0 | |||
| 音乐教育 | 艺术类 | 10 | ||
| 市场营销 |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 | 30 | 4800 | |
| 旅游管理 | 30 | |||
| 商务英语 | 20 | |||
| 应用韩语 | 20 | |||
| 商务日语 | 30 | |||
| 合计 | 410 | |||
(一)招生对象为户籍在山东省,已经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对口的高考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高职对口高考考生)。
2、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毕业当年),提出申请可免试入学,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文史、理工、艺术(美术)、高职对口的计算机类考生可在大类内兼报两个专业。(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19日,逾期不予补报。(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直接填写《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于4月27日前传真至0631-5700555)。
(二)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可于4月12日—4月19日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
2、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院于4月20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看考场
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学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在4月27日12:00时前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报名表:《威海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
4、报名考试费:100元/生,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4月27日上午到学院信息确认时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4月27日下午14:00—15:30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普通类与高职对口类考生采用笔试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试卷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应用及职业素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其中,理工类与高职对口类考生侧重于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应用、职业素养等内容的考核;文史类考生侧重于语文、英语、信息技术应用、职业素养等内容的考核。
2、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装潢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主要测试内容为美术;音乐教育专业主要测试内容为音乐。
(三)考试成绩确定
1、综合能力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以原始分记入。
2、高中会考成绩做为录取时参考
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经向我院申请,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计划数1:1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30日-6日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五)5月9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威海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工作安排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4月12-4月19日 | 考生报名 |
| 4月20日 | 考生资格审查 |
| 4月23日 | 网上公布参加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 |
| 4月27日上午 |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看考场、领取准考证 |
| 4月27日下午 | 考试、阅卷、统分 |
| 4月30日-6日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网上公示 |
| 5月9日 |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考生待遇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210
联系电话:0631-570055557012685710555
传真电话:0631-5700555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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