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阳光工程”
首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其次,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招生考试服务,形成规范、定期、透明的多渠道、多形式信息通报制度,保证考生能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单招政策规定、专业设置、录取规则及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三,努力打造诚信“单招”,本着对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高招”政策和法规,规范招生宣传,实事求是解读相关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及信息服务,创造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
第四,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规行为按照《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成立单招工作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党委书记(教育厅督导专员)和主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招小组下设以下单元:
(一)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二)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科)。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考、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三)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四)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院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五)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三、报名、考试程序及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考试院关于单招相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单招”考点考试工作的管理,做到精心组织,缜密安排,确保各个环节落实到位,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一)报考安排
1、报名条件
凡取得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2、志愿填报方式
8月1日8时—5日18时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8月8日—8月11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学院招生中心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并缴纳100元/生考试费用。
(二)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数
| 招生专业 | 招生科类 | 学制 | 计划数(人) |
|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方向) | 文理 | 3年 | 20 |
| 会计 | 文理 | 3年 | 2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文理 | 3年 | 1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3年 | 1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 | 3年 | 10 |
| 环境艺术设计 | 文理 | 3年 | 10 |
| 合计 | 80 |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和省考试院监督下,由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组织。
1、考试科目
文化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均为笔试
文化水平测试为,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三门课一份试卷,共150分。综合素质测试为专业测试+素质测试,分值为150分,总分为300分。
2、考试类别(考试类别可自由选择):
类别一:使用高考成绩,只需参加单招综合素质测试
类别二:全部参加单招考试
类别三:使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达到C以上的,只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说明:(1)高考对口考生,全部参加单招考试。
(2)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类别。
(3)所有类别考生在文化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考点设在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考生须持准考证、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 考试时间 | 9:00—10:30 | 11:00—12:30 |
| 8月12日 | 文化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测试 |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实行“一把手”工程,全面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违纪舞弊通报制。考点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考试工作,督查考场纪律和保密工作。各考点在考前对主考、监考及考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明确职责,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一切纰漏。对违纪舞弊事件要坚决查处,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
5、阅卷、登统
阅卷、登统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实行密封阅卷,成绩登统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四、录取工作
(一)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文化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任一科目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高考考生,如当年不报到,其录取信息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五、待遇
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和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学院会严格执行省招委对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及部署,认真实施“阳光工程”,继续稳步推进考试模式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净化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招生考试公开、公平、公正。
附: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 4月1日至8月1日 | 考生报考,报考方式为到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现场报考或电话400-665-0311进行咨询 |
| 8月1日至8月5日 | 考生按要求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
| 8月8日至8月11日 | 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到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 |
| 8月 12日 | 参加考试 |
| 8月13日-8月15日 | 登统核实成绩,并通过多种形式公示。考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招生中心联系。 |
| 8月19日 | 学生成绩库及拟录取考生信息库、组考情况和备案请示报考试院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 8月20日 | 寄送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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