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全国示范性骨干(重点)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019年学院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招生组、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
1、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单津辉副组长:陈少华
成员:钱泉森、陈智刚、黄国庆、李勇、杨龙、刘彦、周建辉、梁文辉、焦江福、何仁强、江长华、邹炳文、刘润华、喻思民、罗洪保、姜俊卿、周圣贡、陈久林
2、各工作小组职责
招生组:
(1)负责招生方案的制定;
(2)负责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
(3)负责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
(4)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考务组:
(1)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和保密工作;
(2)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3)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综合技能免试考生相关证件原件的验证,并核定对应的分数;
(5)负责试卷的评定及考试成绩的公布。
监察组:
(1)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
(2)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
(4)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后勤组:
(1)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工作;
(2)负责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
保卫组:
(1)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2)负责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 1 | 数控技术 | 3 | 6000 |
| 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6000 |
| 3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6000 |
| 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6000 |
| 5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6000 |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6000 |
| 7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3 | 6000 |
| 8 | 环境监测与评估 | 3 | 6000 |
| 9 |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 3 | 6000 |
| 10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3 | 6000 |


快速登记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