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试 : 3月18日下午
艺体加试:3月19日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3、考核地点: 文化测试及加试地点均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4、准考证的领取: 普高生: 网上自行打印 中职生: 到校领取 、往届生须提供中职学校毕业证原件。 企业青年: 到校领取
所需材料:①考生与校企合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②校企合作单位定向培养委托书原件; 复转军人: 到校领取
所需资料:①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原件; ②退出现役证书原件; 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笔试和加试。 五、免考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4A、3A、2A2B等级的普高学生(直接录取后还可享受学校入学奖励:取得4A的考生奖励2000元,取得3A或2A2B的考生奖励1000元); (2)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学生; (3)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 (4)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表彰的复转军人; (5)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企业青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0%折算计入录取总分,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免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或折算成绩高者计入录取总分),同时须根据所报科类要求参加相应的加试或面试: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1A3B和4B等级的普高学生; (2)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中职学生; (3)获得三等功表彰的复转军人。 注: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9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六、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9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 5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 15 合 计 20 注: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加试,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3。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录取时根据对特长生的考核结果,可在相关科类录取线下降20--60分预录取,预录取后需复试合格,正式录取。具体加分标准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七、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对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1B3C以上;对中职毕业生要求技能突出、学业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单独面试---预录取公示---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批。(详见我校《2019年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按专业类别(能源类、建筑设计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机电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设计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复转军人、企业青年)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文化测试英语以外科目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类录取。 (2)建筑设计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中职生、企业青年、复转军人数原则上各不超过3名。 (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4)校长推荐生的录取:各学校在不同专业类别限推荐学生1名,中职推荐生须选择与已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推荐生面试合格后,按推荐专业录取。 3、加分办法: (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 (2)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文化免测的除外),录取时总分加30分; (3)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4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40——60分; (4)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加分:按2019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取最高的四门加分。A等级加10分,B等级加5分。 (5)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录取时总分加30分。 (6)获得三等功表彰的复转军人(文化免测的除外),录取时总分加30分; 以上加分,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后,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网公布。 九、日程安排 1月15日—2月5日 报 名 考生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2月5日前 考生交费确认。 3月1日 免考、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除外)报送。 获得“校长推荐制”资质的学校到我校报送推荐材料。 3月12日-3月17日 普高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3月17日 中职生、企业青年、复转军人考生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领取准考证。 申请参加艺体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来校报到,领取特长加试准考证。 3月18日-3月19日 考生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加文化测试、加试。校长推荐生到校报到、参加面试。 4月10日 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4月30日 公布录取结果。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文化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400-828-1230、0516-83888688、83889021 传真电话:0516-83996151、83996351 联系人:周老师 索老师 E-mail: 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b.jsjzi.edu.cn/ 十四、本招生简章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具体招生章程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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